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譯者:邱顯峯老師 |
第十七章 三種屬性特質的辨識 |
17-1 阿尊那說: 克里師那啊!有些人並沒有遵循經典的規定,而是依據自己的信仰來奉獻禮拜,那麼他們是屬於悅性呢?變性呢?或是惰性? |
17-3 婆羅多的後裔(阿尊那)啊!每一個個體的特質都是依其信念而成。事實上,是由信念來形成個體,所以有什麼信念就會形成什麼個體。 |
17-5 那些不依經典的教悔而去修煉令人畏怯的苦行者,是受到物質欲望和執著的驅使,以虛偽和我慢在行事。 |
17-8 食之可延年益壽、增加勇氣(sattva)、精力、有益健康且令人輕鬆愉悅的,是悅性特質的人所喜歡的食物,此種食物汁多、味美(hṛdya)又溫和(snigdha),又可使人強壯(shira)。 |
17-11 依照戒儀(vidhi-dṛṣṭa)從事獻祭(yajña,又譯為奉獻)而不祈求回報,並以全心全意來舉行他認為是應盡之責的獻祭(或譯為奉獻),這就是悅性的獻祭(又譯為奉獻)。 |
17-14 禮敬諸神(deva,又譯為上帝)、重生的人(dvija,指婆羅門或瑜伽士)(註)、靈性上師(guru)、智者(prājña),且奉行潔淨、誠正(ārjava)、心不離道(brahmacarya,又譯為禁欲)、不傷害(ahiṃsā)等,被稱為是修持身體上的苦行。 |
17-15 說話誠信(satyam)、不誇張(anudvega-karam,又譯為不驚)、常說一些令人愉悅和有益的話(priya-hitaṃ),還有研讀經典(svādhyāya)等,被稱為是修持言語上的苦行。 |
17-16 心靈沉穩(manaḥ-prasāda)、溫文儒雅(saumyatvam)、沉默寡言、自我調伏(ātma-vinigraha)、淨化心念(bhāva-saṃśuddhir)等,則被稱為是修持心靈上的苦行。 |
17-17 懷著崇高的信念,熱誠地去從事上述三種苦行而不祈求任何回報的,就名之為悅性的苦行。 |
17-20 在適當的時間、地點、對適當的接受者給予應給的施予而不求報恩的,即被認為是悅性的布施。 |
17-23 唵(om)、塔(tat)、薩(sat)被認為是代表至上的(brahmaṇas)三個聖音。因此之故,在遠古時了悟真理者(brāhmaṇās,又譯為知梵者,音譯婆羅門)、吠陀經(vedāś)和獻祭(yajñaś)就開始引用(vihitāḥ)此三個聖音。 |
17-24 所以在從事獻祭、布施和苦行時,至上本體的宣揚者(brahma-vādinām)會依照戒儀,先吟誦「om」(唵)。 |
17-25 追求解脫者(mokṣa-kāṅkṣibhiḥ),以不祈求任何果報的心,在從事獻祭、苦行、布施和各種活動時,會吟誦「tat」(塔)。 |
17-26 普瑞塔的兒子(阿尊那)啊!「sat」(薩)具有真實、不變易和至善(sādhu)的本質。而且,「sat」(薩)這個音也用在值得讚頌的行為上。 |
17-27 對獻祭、苦行和布施的堅定修持,名為「sat」(薩),與此目的相關的行為活動亦稱之為「sat」(薩)。 |
17-28 普瑞塔的兒子(阿尊那)啊!如果沒有真誠的信念(aśraddhayā)而從事獻祭(hutam)、施與(dattam)和苦行,都被稱為是虛假的(asat,又譯為不善的),不論是今生或來世都是無益的。 |
第十八章 究竟解脫與捨棄 |
18-5 |
18-6 普瑞塔的兒子(阿尊那)啊!你應把這些行為當作是應盡的義務去做(kartavyāni),而捨棄對行為結果的執著,這就是我所肯定最好的「捨棄」法。 |
18-10 |
18-11 |
18-18 |
18-19 |
18-20 能在萬有中見到其永不變易的「一」(ekam),能在一切分別中見到那無分別性者,即為悅性的知識。 |
18-26 一位不執著、不自豪、堅決果斷、全心全力又不在乎成敗的行事者,即名為悅性的行為者。/span> |
18-30 普瑞塔的兒子(阿尊那)啊!能了知生與滅之道(pravṛttiṃ ca nivṛttiṃ,又譯為世俗和靈性之路)、該為與不該為、恐懼與無懼、束縛與解脫者,即是悅性的智力。 |
18-33 普瑞塔的兒子(阿尊那)啊!當堅持是為了維持心靈、生命能和器官的正常運作以及持恆地修煉瑜伽時,即名為悅性的堅持。 |
18-37 在開始時有如毒藥,但在結尾時則宛如甘露,此即名為悅性的快樂,它是來自於對真我的了悟。 |
18-40 無論是地上的萬有或天上的諸神,沒有任何存在體(sattva,又譯為存有)可以擺脫造化勢能悅性、變性和惰性等三種屬性力的束縛。 |
18-45 每一個人均應樂於(abhirata)自己的本職,方能達到盡善盡美。要如何樂於盡(nirata)本職的工作以達圓滿的境地,請聽我述說。 |
18-46 一切萬有都是祂的化現,祂亦遍存在萬有之中,(因此)人應經由盡本分之責來禮敬祂,以達到圓滿的境地。 |
18-47 自己的本職(sva dharma,又譯為自己的法性職責)也許未能做到盡善盡美,但總比完美地履行他人的職責來得好。盡自己本分之職,永遠不會遭致罪愆。 |
18-48 昆蒂之子(阿尊那)啊!所有的行為、職責都伴隨著缺陷,就像火被煙所遮蔽,所以即使我們所有的努力是帶有瑕疵的,也不應捨棄。 |
18-54 當一個人達到與至上本體合一時(brahma-bhūta,又譯為成為至上本體)(註),內心會喜悅而不再有憂傷和欲求,且能平等看待一切眾生,這就是已達到對我最高虔誠的呈現。 |
18-57 在心念上將一切行事(karmāṇi)托付給(sannyasya,原字義是拋給)「我」,以「我」為目標(mat-paraḥ),依止於(upāśritya)智慧瑜伽(buddhi-yogam),二六時中念念都是「我」。 |
18-59 如果僅憑「自己的我執」而不想作戰,你這個決心是不當的(mithyā,又譯為不實際),你的緣業(prakṛti,又譯為造化勢能、運作法則、本質)還是會迫使你去作戰。 |
18-61 阿尊那啊!上主(īśvara,又譯為上帝)一直住在每一位眾生的心中,並將所有眾生都置於魔幻機械(yantra)的幻覺(māyayā)漩渦中載浮載沉(bhrāmayan)。 |
18-62 婆羅多的後裔(阿尊那)啊!你應全然地以祂為庇護所(śaraṇam gaccha,又譯為皈依),藉由祂的恩典,你將達到安祥平靜(śānti,又譯為寂滅)的永恆之境。 |
18-66 請你放下一切塵世的職責(dharmān),以「我」為你唯一的庇護所,我將使你從一切罪業中解脫出來,請勿憂傷。 |
18-69 在所有人中,沒有人能對我做出比弘揚此秘密更珍貴的服務。於此世上,亦無人能比弘揚此秘密的人更為我所鍾愛。 |
18-70 凡是研究我們兩人這場靈性的(dharmyam,又譯為法性的)對話者,我確信他將會以智慧作為奉獻(yajñen,又譯為獻祭)的獻禮(iṣṭa)。 |
18-71 一個人若能聆聽這場對話而深信不疑且不生嫉妒(anasūya)者,他將獲得解脫(mukta),並達到善行美德者所前往的吉祥天(śubhān lokān,又譯為淨土)。 |
18-78 我深信只要有瑜伽之主克里師那的地方,只要有神射手普瑞塔之子(阿尊那)的地方,那裡就會有榮耀(śrī)、勝利、富庶(bhūti)和堅定的道德(dhruvā nīti)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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