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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譯者:邱顯峯老師

 

 

第三章 行動瑜伽
 
3-3
至尊博伽梵(克里師那)說:
無罪的人(anagha,指阿尊那)啊!我曾說過,在這世上有兩種途徑可以獲得成就(niṣṭha)。思論家(sāṃkhyānā,又譯為數論家)採取知識瑜伽的方法(jñāna-yogena),而瑜伽行者(yoginā)則是透過行動瑜伽的途徑(karma-yogena)。
 
3-4
藉由不從事活動,並無法使人擺脫行動的業報(naiṣkarmya),也無法僅僅靠著捨棄行動,就能得證圓滿(siddhi)。
 
3-5
無論何時,都沒有人可以片刻不從事活動。一切都是來自造化勢能(prakṛti-jair,又譯為來自大自然)三種屬性的束縛(guṇa),而不由自主地從事活動。
 
3-8
盡你本份的工作比不行動還好,如果不活動,就連要維續肉體的生存都不可能。
  
3-9
要把行動當作是奉獻,要不然行動就會受此世界(loka)束縛,因此,昆蒂之子(阿尊那)啊!把行動當作是奉獻,才是擺脫執著的正行(samācara,又譯為同行)。
 
3-15
你應知道,行動源自於至上本體(brahma),至上本體是永存不滅的,因此,至上本體永遠住於奉獻裡。
 
3-17
一個在自性中得喜悅,在自性中得滿足和在自性中得自在(saṃtuṣta,又譯為心安知足)者,對他而言,沒有任何工作尚待完成。
 
3-18
在此塵世中,他不會為了某種目的而從事活動,也不會因為某種原因而不從事活動,同時,他也不需要為了任何目的而倚靠任何人。
 
3-19
因此,應以不執著之心,持恆地從事你應盡的職責,一個人以不執著之心從事行動,將可達到至高之境(param)。
 
3-22
普瑞塔的兒子(阿尊那)啊!在三界之內(triṣu-lokeṣu),「我」沒有任何應盡而未盡的職責,但我仍不斷地從事工作。
 
3-25
婆羅多的後裔(阿尊那)!無知的人以執著之心來從事行動,但是為了引領(cikīrṣu)世人,智者(vidvāṃs)應以不執著之心來從事行動。
 
3-27
一切行為都源自於造化勢能(prakṛti)的三種屬性力(guṇa),但被自我感所惑的靈魂卻以為「我就是行為者」。
 
3-34
感官對其所覺知的事物,要不是執著,就是厭惡,(我們)不應受制於它們,它們是前進的絆腳石(paripanthinau,又譯為敵人)。
 
3-35
自己的法性職責(sva-dharma)即使不夠完美,總比依循別人的法性職責(para-dharma)好。履行自己的法性職責或許會遭致滅亡,但總比履行別人的法性職責所帶來的危險還要好。
 
3-42
據聞,感官優於身體、心靈勝過感官、覺智(buddhi)又勝過心靈,而更優於覺智者為自性。
 
3-43
因此,臂力強大的人(阿尊那)啊!你既已明白自性更勝於覺智,那麼你應以自性來穩固心靈(saṃstabhyātmānam,又譯為控制自我),以斷除那難以降伏的欲望之敵。
 
 
第四章 行業的捨棄與奉獻的真諦
 
4-5
至尊博伽梵(克里師那)說:

敵人的懲罰者(阿尊那)啊!你我都經歷了無數次的誕生,每一世我都能知曉,但你却一無所知。
 
4-6
雖然「我」(ātma,指自性)是無始且永不變易,雖然「我」是一切萬有之主(īśvara),然而「我」將「我自己」置於造化勢能(prakṛti)的作用下,由我的自性幻化(ātma-māyayā)而產生我(sambhavāmi)。
 
4-7
婆羅多的後裔(阿尊那)啊!無論何時,當法性(dharma,正法)衰微而非法性(adharma,不道德)盛行時,「我」就會親自示現到人間。
 
4-8
為了保護有德者,為了消滅邪惡,為了建立法性,我在每一世代(yuge yuge)都會降臨。
 
4-10
放下執著,消除恐懼和憤怒,完全融入於「我」,以「我」為庇護所的人,藉由無上的智慧和眾多的苦行(tapa,又譯為奉獻、犧牲)而得到淨化(pῡtā,又譯為消除罪業),並最終與「我」合而為一(mat-bhāvam)。
 
4-13
「我」依據人們不同的特質(guṇa)和職責(karma,行事內容),將人類的社會區分成四種種姓(cātur-varṇyam,又譯為四個階層)。雖然「我」是這一切的創造者,但是你們應知,「我」並不從事任何行動,也永不變易。
 
4-14
「我」不渴求行為的結果,也不受行為所染著。凡是知此者,永不受行為果報的束限。
 
4-17
(你)應確實了解什麼是正確的行為(行動),也應當了解什麼是不當的行為(行動),同時也應了解什麼是不從事行動,行為(行動)之道是難以理解的。
 
4-18
誰能在行動中見到不行動,在不行動中見到行動的人,他即是人世間的智者,他是無為而無所不為(yuktaḥ kṛtsna-karma-kṛt)的人。
 
4-22
他隨遇而安,滿足於所獲得的一切,沒有嫉妒,超越二元性的對待,等同看待成功與失敗。雖然從事行動,但却不受行動束縛。
 
4-23
一個沒有染著、自在解脫、心靈常定於慧中,所有行動都只為了奉獻而做的人,那麼,他所做的一切都將全然消融(於至上)。
 
4-24
奉獻的行為是至上本體(brahma),奉獻之物是至上本體,奉獻之火是至上本體,奉獻者也是至上本體,由此得知,一切都是至上本體,所有的行動都是與至上本體合一(samādhinā)。
 
4-32
各式各樣的奉獻都是上天之道(brāhmaṇa,又譯為至上之道),要知道所有的奉獻皆由行動而來,知此者,即能獲得解脫。
 
4-33
敵人的懲罰者(阿尊那)啊!智慧的奉獻比財物的奉獻好。普瑞塔的兒子(阿尊那)啊!所有的行動皆應依止於智慧。
 
4-35
般度之子(阿尊那)啊!當你了悟後,你就永不再迷昧,你將看到一切萬有都在自性中(ātmani),也在「我」之中。
 
4-41
勝眠者(阿尊那)啊!一位經由瑜伽修煉而將其行為獻給至上者(sannyasta-karmāna,又譯為捨棄行為果報),一位經由智慧而斷其疑惑者,一位安於自性者(ātmavantam,原字義是擁有自性者),他就不再受行業的束縛。
 
 
第五章 行動瑜伽的真諦 ── 懷著「上主」的「念」行事
 
5-2
至尊博伽梵(克里師那)說:
捨棄對行動的執著和從事行動瑜伽的鍛鍊,這兩者都可以達到至福之境(niḥśreyasa,又譯為至上的喜悅),但此兩者中,行動瑜伽優於捨棄對行動的執著。
 
5-3
臂力強大的人(阿尊那)啊!你應知道,一個真正的捨棄(行動)者,既不會欲求也不會嫌惡,他沒有二元性的對立。事實上,他可以很容易地解脫(pramucyate,原字義是脫離)束縛。
 
5-5
經由思論(sāṃkhyaiḥ)可以達到的境地,亦可經由(行動)瑜伽達到。能了知思論和(行動)瑜伽是一體的,才是真知者(paśyati,見到真相)。
 
5-8
了悟真理者,不論他是在看、聽、觸、嗅、食、行走、睡眠或呼吸時,他都不認為自己有在做任何事。
 
5-11
一位瑜伽行者將其身體、心意、智力、感官等一切都與至上合而為一(kevala),即使他在從事任何活動,然因無所執著而使其自性得到淨化(śuddha)。
 
5-12
捨棄行為果報的瑜伽行者,可以達到至上的(naiṣṭhikīm)安祥平靜。受欲望驅使的非瑜伽行者,因執著於行為果報,反而受到繫縛。
 
5-14
創造世界的真主(lokasya sṛjati prabhuḥ)既不是行為者,也不從事任何行為,祂與(人類)行為及其果報沒有任何關連,一切都是自然屬性(svabhāva,又譯為固有屬性)的運作(pravartate)。
 
5-15
自在主(vibhu,又譯為無所不在之主)未曾給予任何人罪業或善行。由於智慧被無明所障蔽,眾生(jantavaḥ)因此迷惑了。
 
5-18
一位智者(panḍitā),不論是對學養兼修的悟道者(brāhmaṇa)或是牛、大象、狗以及賤民(śva-pāka)等,都平等看待。
 
5-20
得到所愛的不欣喜,遇到非所愛的也不厭惡,堅定的覺智不受迷惑。了悟至上本體者,長住於至上本體之中。
 
5-24
於內在得喜悅、於內在得到愛(ārāma)、於內在得到光明的瑜伽行者(yogī),已達到至上涅槃之境(brahma-nirvāṇa,又譯為回歸至上),他即成為至上本體(brahma-bhῡta)。
 
5-28
已能控制感官、心靈和覺智,已消除欲望、恐懼和憤怒,並以究竟解脫(mokṣa)為其至上目標的人,他是永恆(sadā)的解脫者(mukta)。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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